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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会员lajihong对我使用侮辱性语言,小弟十分受伤害

dvdr 中级会员
楼主 2007-10-27 20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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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会员lajihong对我使用侮辱性语言,小弟十分受伤害

本帖被 玻璃杯 执行锁定操作(2007-11-1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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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于交易区发帖求9太

https://www.clwind.com.cn/read.php?tid=100222&page=3&fpage=1

lajihong跟帖有号码303514045出售,但是不带价格

我PM询价得知2500FYB(严重高于市场价,论坛指导价格400~600),表示不需要了回复如下:

Quote:
太贵了,呵呵不要了


lajihong回复

Quote:
700是不可能的!我不急.


出于礼貌,我只得回复

Quote:
我更不急,这个号子没看出哪里值钱来.


lajihong投机不成,对我使用侮辱性语言,请见我消息记录

Quote:
你跟我比个鸟,,说什么鸟话, fuc.

附图:



什么意思相信不用我解释了,来FYQ半年来我一直遵纪守法,不想遭恶人侮辱,希望管理大人做主啊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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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此贴被玻璃杯在2007-10-29 07:57重新编辑 ]
哈密瓜豆豆 超级版主
#1 2007-10-27 20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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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楼主给出PM消息的截图作为补充证据~~

另请会员lajihong来此帖进行答辩。。。按照司法解释相关规定,3日内未作出任何答辩,将视为自动放弃答辩机会,督察将独立对次投诉进行裁决
dvdr 中级会员
#2 2007-10-27 20:48
私信 引用 编辑

1.已经上传PM截图
2.原告通知被告还是***通知?应该不是我去通知吧?我可不想和那样的人再说一个字呢!
dvdr 中级会员
#5 2007-10-27 21:09
私信 引用 编辑

Quote:
引用第3楼哈密瓜豆豆于2007-10-27 20:56发表的  :
已经PM会员lajihong前来回复。。

一分钟几百万,您有空来了
看来豆豆也“骚扰”人家了


哈密瓜豆豆 超级版主
#6 2007-10-28 10:43
私信 引用 编辑

此事件发生于PM消息中,当属属于私人恩怨,既然来督察院投诉发布了相关的截图证据,按照督察院版规,处理如下:

会员lajihong在PM消息中使用了不文明的语言,和谐社会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,讲文明话做文明人,这是最基本的准则;在截图中的消息使用的是较为粗俗、不文明的语言,但不是辱骂他人的语言,故不构成辱骂他们的行为;使用不文明语言但未对对方造成严重伤害的(PM消息知晓面较小),道歉即可,请lajihong在帖子道歉。
dvdr 中级会员
#7 2007-10-28 13:02
私信 引用 编辑

相信fuc代表什么不用我解释了吧?如果故意省略个k就可以不算骂人了吗?还有鸟是什么,无语了这都不是骂人的话还有什么骂人的话呢?失望,相当的失望……

私人恩怨?我找他惹他了?
哈密瓜豆豆 超级版主
#8 2007-10-28 20:13
私信 引用 编辑

Quote:
按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,侮辱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,公然贬低他人人格,毁坏他人名誉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1)侮辱他人的行为。行为的主要手段有:(1)暴力侮辱人身,这里所讲的暴力,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。例如以墨涂人,强剪头发,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,而不是指殴打、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。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,则应以伤害罪论处。(2)采用言语进行侮辱,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、辱骂,使其当众出丑,难以忍受,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、生理缺陷等。(3)文字侮辱,即以大字报、小字报、图画、漫画、信件、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,诋毁他人人格,破坏他人名誉。

  2)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。所谓“公然”侮辱,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,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、看到的方式,对他人进行侮辱。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。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,没有第三者在场,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,则不构成侮辱。因为只有第三者在场,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誉受到破坏。

参照法律规定,你所指的词语不属于“辱骂”之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