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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第22楼lou826于2007-06-19 23:05发表的 :
反方:毒草
我要再次阐述我的观点,看问题要从正反两个方面来看,我在权衡利弊的情况下,声称,网恋是毒草!亦如你所说的,为何不可将网恋看作是恋爱得另一种有效途径,同样也不是鲜花的意思啊!
相比较而言,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环境,网恋是应运而生的,它同网络一样具有虚拟性不真实性,发展其感情会有诸多困难与阻挠,所以现实社会中更为合适发展恋情最终结婚生子。
对方辩友声称,网恋会向现实中转变,随着现代科技的高速迅猛发展,我决不排除这种可能性,但是,这是将来发展的结果,就现代社会中,网恋还是不可取的,不被社会风气所接受。
辩证看问题是正确的,我们大家都一样。网恋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新的事物(网络发展也没多少年),正如自由恋爱一样,起初也是“不被社会风气所接受”的,然而我们对新事物就不能简单地看作是毒草,不能否认它存在的价值.....
对方辩友称“发展其感情会有诸多困难与阻挠”,试问:发展哪种感情没有困难和阻挠呢?现实中不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吗?
另外我不清楚辩友到底是从那方面考察的,是从过程还是从结果?从过程对方上次已经承认了“网恋可以给人以放纵放松当然也可以是真挚的感情”,结果你也不否认(第五行:我决不排除这种可能性),这怎么解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