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都很喜欢一个人坐在电脑前,听着简单的音乐。一边翻阅自己喜欢的杂志,一边记录上自己认为精美的句子,旁边放一杯白开水。一个人,一杯水就渡过一天,静静地。
一直都很爱用圆珠笔,因为它的简单。不用像钢笔需要墨水、也不用像铅笔需要铅笔刀削。一根细细的管用完后,只需换上另外一根笔心就可以了,方便至极。
由于工作问题我总要用铅笔,所以我从来都是选择自动笔,它就跟圆珠笔一样简单,一点也不复杂。就像我自己一样,从来就喜欢简单的生活。不喜欢与人说每一句话都必须经过大脑反复思量,不喜欢为人处事还要随时戴着假面具。包括友情,包括爱情。
所以在走出校门的三年时间里,我从不会为利益而去讨好一个人,包括领导。真诚的人便是我的朋友,我们可以相处得很溶恰。我的友谊和爱情溶不下一点点虚。
所有跟我相处的朋友,特别是异性朋友,全说我笨,笨得可爱。是呵,做事从不用大脑的人聪明得起来吗,在这个城市已有多年时间的我,仍然是个大路痴,只认识自己周围的一些简单的路。像我这种对大脑特别珍惜的人,自然会…很笨。
笨也使我变得非常迷糊。我一直以为我是后来才变笨的,现在想来其实从高中就已经很明显了。
因为迷糊我经常犯一些简单至极的错误,曾睁眼撞过无数次透明度极高的玻璃、镜子。大学时曾在自己的学校迷过路,曾多次走错寝室,多次掉宿舍钥匙。室友都笑我整个学校肯定有一半的人捡到过我们的寝室钥匙。毕业后自己做饭了就更迷糊了,多次煮糊过多种食物,面目全非的。多次烧水烧烂壶底,多次让厨房经受高温烟熏。一起住的室友们说她们总有一天会死于火灾。因此她们取消了让我进厨房的权力。
也尝试着通过努力来改变自己,好让自己更圆滑一点,哪怕一点点,可是从来没有效果,说话、做事还是一成不变。
但就是这笨笨的个性却让我有了很好的爱情,她珍惜我,她说她怕一天不关心我,我就会因迷路而消失,因迷糊而闯祸,没她在身边的每一秒,危险都会一直伴随着我。过马路他会站在车来的一边,牵着我过去。我看书经常忘记吃饭,她会做我爱吃的准时给我送来。中午她上班走不开,她会准时打电话提醒我吃饭。
所以我不会再为我很笨而苦恼,去它的什么圆滑,去它的什么聪明,我全不屑一顾。我就是我,笨笨的我,笨得直率的我,笨得可爱的我。我为我的笨而骄傲,因为笨,我的生活变得简单,我的爱情变得甜蜜,我的友情变得真诚。
我想最具有压力的事情莫过于一个人试图改变自己,改变与生俱来的性格,我的记录中就有这么一句:我是个简单的人,不喜欢有压力的事,不喜欢让大脑承受过多复杂的东西。我就是我,因为简单而笨笨的我。
就像现在一样,我坐在电脑前,听着简单的音乐,写着简单的文字,旁边放一杯白开水,依然如故,从来都不曾改变过。